莲 都
青 田
缙 云
龙 泉
云 和
松 阳
遂 昌
景 宁
庆 元
其他各地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使用指南
广告服务
首页
企业求才
个人求职
开发区专版
市场直通车
分类信息
培训频道
资讯频道
|
职场频道
|
人事频道
|
劳务频道
|
公共服务
|
毕业生/院校频道
|
猎头服务
|
招聘会
|
光华论坛
|
人才博客
|
企业信息化建设
人事首页
政策法规
职业测评
HR资讯
HR宝典
HR人力资源表格
光华精英俱乐部
雷博公司
社会保险项目单
用户登录
搜索
--招聘会--
--法规库--
--文章--
--职位--
--人才--
高级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劳动部
颁布日期:
1989.08.02
实施日期:
1989.08.02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文号:
劳矿字〔1989〕7号
主题词:
关于采取控制瓦斯爆炸措施的通知
关于采取控制瓦斯爆炸措施的通知
一九八五年我部提出使用便携式瓦斯(沼气,下同)报警仪(含报警矿灯,下同)控制
瓦斯爆炸事故以来,有关部、委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试点工作。实践证明,使用便携式
瓦斯报警仪是一项减少瓦斯爆炸的有效措施。就是在有瓦斯断电仪、报警仪、遥测仪和监测
仪系统的矿井,也须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做为补充措施(以上系统、仪器的探头移动不便)
。
经过试点工作,对仪器的研究、制造也起到了推动作用。产品质量和数量都得到了很大
的提高,而且价格便宜,已能满足在矿井中普遍装备的需要。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装备和管理并举的原则,在矿山(特别是煤矿)
集中的地(市)首先推行。
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措施如下
一、在所有瓦斯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包括有瓦斯释放的岩石巷道),要班班装备便携式
瓦斯指示报警仪。
二、对在瓦斯矿井井下从事易发生火花的放炮机电、通风等工作的人员,要配备报警矿
灯或矿灯报警装置。
三、在这些地(市)建立技术支援中心,开展通风系统、便携式甲烷指示报警仪、矿灯
等技术检验服务工作,以保证控制瓦斯爆炸事故措施的有效实施。
以上工作,各地(市)要做出具体安排,并将计划于十月二十五日前报部矿山安全卫生
监察局。
附一
关于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规定
为控制瓦斯事故,减少瓦斯爆炸的发生,在瓦斯矿井,三至五年内必须逐步实现用便携
式瓦斯(沼气,下同)指示报警仪装备全部采掘工作面,和在瓦斯有可能出现积聚的地点,
部分工作人员要配带报警矿灯或矿灯报警装置,并作如下规定。
1.采、掘(包括半煤岩、穿越煤层和有瓦斯释放的岩石巷道)工作面,在人员工作的
地点必须设置便携式瓦斯指示报警仪(简称报警仪)。
2.报警仪的安放,必须是能够真实、灵敏地反应工作地点瓦斯状况的位置(高度、风
流)。
3.放炮、机电、通风等工作中能够发生引起瓦斯爆炸火花(包括摩擦)的工作人员,
在瓦斯有可能出现积聚的地点工作时,必须配带报警矿灯或矿灯报警装置。
4.报警仪和报警矿灯(含矿灯报警装置,下同),应由专人管理、使用,并要定时检
查。
5.报警仪和报警矿灯,要定期进行校对维护和检查(按标准)。
6.要建立、健全为用好、管好报警仪和报警矿灯的各种规章和制度。
附件二(略)
附件三(略)
|
关于本站
|
法律声明
|
加入会员
|
注册中心
|
注册流程
|
合作机会
|
客服中心
|
意见反馈
|
主办单位:丽水人力资源市场 协办单位: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 丽水括苍路537号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指导处
浙ICP备 05048163
热线: 0578-2152111 2263599(传真)
网络实名:
丽水人力资源网
网址 :
http://www.0578job.com
声明: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信息或建立镜像
E-mail:
job0578@126.com
master@0578jo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