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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南
 

一、缴费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如何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费按照参保关系由地方税务机关实行属地征收。参保手续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登记手续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
缴费单位应从办理参保手续之日起5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办理时应提供参保登记资料。缴费单位首次办理参保手续的,除提供参保登记资料外,还应提供缴费帐户(已有缴税帐户的缴费单位应使用缴税帐户)。

二、缴费单位如何计算社会保险费应缴费额?

对2005年6月底前办理参保登记的缴费单位,在2005年12月底前,按照实际参保险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缴费工资基数和适用费率,计算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保费;对2005年7月1日后办理参保手续的缴费单位,按实际参保险种、缴费人数、缴费工资基数和适用费率,自行计算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保费。
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缴费单位按照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的本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和适用费率,自行计算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保费。

三、缴费单位如何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0日(申报缴纳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可以顺延)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报送《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简称《申报表》)。

四、缴费单位如何选择确定社保费缴费申报方式?

缴费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确定社保费缴申报方式。有条件上网的缴费单位,可选择网上申报。
选择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应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网上申报认定手续取得注册码。但地方税收已实行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不需另行办理认定手续。
选择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因特网分险种分项目录入每月应缴社保费的缴费工资基数、费率、缴费人数等申报数据,及时保存申报数据,并打印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网上申报的费款所属期从2005年7月份开始,对2005年6月份以前的应缴费款不能使用网上申报,应通过上门申报方式缴纳。

五、缴费单位在办理社保费申报手续时应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工资总额不得少于职工个人缴纳的缴费工资基数总额。单位缴纳的人均缴费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市劳动保障等部门公布的个体劳动者月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单位月人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所属缴费个人缴费工资总额确定单位月缴费工资基数。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职工人数应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人数相同,扣缴的费额应与本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的职工个人社保费扣缴清册费额合计数相等。

六、缴费单位未按期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地方税务机关如何处理?

缴费单位未按期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地方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从社保费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对缴费单位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缴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缴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城镇个体劳动者社保费如何缴纳?

城镇个体劳动者应从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之日起5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签定授权划缴社保费协议书,并在缴费帐户储足资金,以费款划缴成功视同申报,不需填报《申报表》。
缴费人缴费帐户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帐户变更手续,以免影响缴费。

八、缴费单位如何确定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经办人员?

缴费单位应确定财务人员为社保费申报缴纳的经办人员,缴费单位是纳税人的,可由办税人员兼办社保费申报缴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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